面對愛情,記得問問自己:「閉起雙眼你最掛念誰?眼睛張開身邊竟是誰?」 – 每天為你推薦一篇好文章


十年

十年之前
我不認識你
你不屬於我
我們還是一樣
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
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

十年之後
我們是朋友
還可以問候
只是那種溫柔
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
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

 

「陳先生,Times Agency的楊小姐和她的同事都來了,他們現在都在會議室。」

「嗯,我會去見她,你叫其他同事先進去吧。」

秘書關上門,文傑看看窗外,輕輕呼了口氣。

打開手機,看看這天的日期。又將抽屜翻開,找出了一個小盒子,拿出來看了一會,又將它放回抽屜裡。

最後,他搖搖頭,穿上西裝外套,步出房間,向會議室走去。

「你說呢,我們有天會不會變成一對陌生人?」

「好端端,為什麼問這些問題?」他皺眉。

「就只是假設性的問題啦。」她向他做個鬼臉。

「假不假設都好,我都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。」他摟著她,用力地。

「你摟得人很緊啊!」她掙開他的雙臂,又說:「其實我是覺得,有些事情,最後都不是由我們自己可以掌控呢。」

「你又看愛情小說中毒了嗎?」他嘆一口氣,說下去:「就算有時候身不由己,但我們還是可以選擇怎樣去面對呀。」

 

她笑了一下,追問:「那如果我們變成陌生人呢,你會不會選擇不見我?」

「都說我們不會變成陌生人了!」

「是,我知道我們不會,都說這只是假設性問題。」

她一邊問,一邊看著手中的雜誌。他偷偷瞥了一眼,原來她是在玩著雜誌上的心理測驗。

「唉,如果我們真的變成陌生人⋯⋯」他抬頭看了一下天空,又看回她,說下去:「當你想見我的時候,我不會避開不見你,這樣回答可以嗎?」

 

她看著雜誌,過了一會,笑說:「類型D,選擇依然會見對方的人,其個性應該相當灑脫,所以他最想要的生日禮物,並不需要太過名貴,物輕情意重就可以了,例如一頓便宜的晚餐、或是到海邊裝一瓶沙子送給他,他就已經會感激流涕⋯⋯」

「什麼?生日禮物?」他想起自己還有一個月就要生日。

「對了,你想要一頓便宜的晚餐做生日禮物,還是想要一瓶沙子?」

她向他做個鬼臉,他忍不住雙手捏她的臉,然後,他吃了她的兩記粉拳。

後來,那一年的生日禮物,他得到了一瓶沙子。

若琳沒有想過,會在這裡再遇上文傑。

已經有多少年,沒有再見過他。

有多少年,沒有再留意他的消息。

「你好,我是陳文傑,是這裡的市場部總經理。」

他禮貌地跟自己握手,她有一刻愣住,但還是很快地伸出手,微笑回答:「你好,我是TimesAgency的楊若琳,之前跟你通過電話,是負責貴公司這次的網路宣傳事宜。」

「嗯,謝謝你的幫忙,希望之後合作愉快。」

她看見他沒有破綻的笑臉,聽著他得體的回答,一時之間竟有點不能適應。

「別這樣說,這是我們的本分。」

但是她的口中,也一樣說出了這一句體面的話。

一句在從前,自己也不懂得說的客套話。

 

「吃什麼好?」

「隨便吧。」

「有什麼不想吃?」

「沒有。」

「那,」他嘆了一口氣,說:「吃麥當勞吧!」

她立即回道:「我不吃麥當勞!」

「吉野家?」

「不吃!」

 

「⋯⋯小姐,剛剛問你有什麼不想吃,你明明說『沒有』。」

「但不等於就是要吃麥當勞與吉野家嘛。」

「那你可不可以花一點時間去思考吃什麼呢?」他苦笑。

「那你也可不可以先花一點時間思考吃什麼、再來問我呢?」她也苦笑。

「但是每次都是我提議,找一次由你來提議也可以吧。」

「人家是想讓你作主嘛。」她鼓起腮說。

 

「⋯⋯那吃麥當勞吧。」

「都說不吃麥當勞!」

「又是你說讓我作主。」

「但,」她無奈地嘆一口氣,續說:「如果你了解我,你就應該會知道,我不喜歡吃麥當勞呀!」

「麥當勞有什麼不好?」

「上火,不健康!」

「唉,不想吃就算了。」他賭氣,拿出新買的iPhone來把玩。 「陳文傑,討厭鬼!」她罵他,但他還是不理睬。於是她又說:「你就是這樣,每次都那麼沒用,連小小的決定都做不來!」

「你可不可以不要用『沒用』這兩個字?」他突然大聲問她,與剛才懶洋洋的語氣截然不同。「我怎樣沒用了?你覺得我真的很沒用嗎?我知道,你是一直都看不起我吧?」

 

看到他有點生氣的表情,她心裡有一點慌,連忙說:「不,我沒有這個意思⋯⋯」

「沒有這個意思,但你卻這樣說!」

「不是我這樣說,只是你自己這樣覺得⋯⋯」

他一臉繃緊地看著她,她委屈地回看著他,兩人都沒有再說話。

後來,他們沒有去吃晚餐。

就只是各自吃了一肚子悶氣。

「這裡的食物還可以嗎?」

文傑微笑問道,同時替若琳添了一點紅酒。

「嗯,當然可以。」

若琳笑著回答。她很少喝紅酒,但也知道這瓶紅酒並不便宜;這間餐廳的裝潢,雖然並不是最高檔,但是每一道菜的水準,都無可挑剔。

「你喜歡就好。」文傑說。

「你常常來這裡吃飯嗎?」若琳問他。

「不,通常都是帶客戶來。」

「但你才是我們的客戶啊。」她微笑說。

他喝了一口紅酒,回答:「沒想到今天可以難得遇到你,覺得有點神奇,所以就想帶你來這裡,就當跟老朋友聚一聚。」

若琳呆了一下,也說:「嗯,真的沒想過會在今天遇到你,還要跟你一起開會。」

 

想起剛才在會議室裡,雖然自己表面上還可以保持專業,為客人講解服務詳情、制定了哪些宣傳計劃、分析網絡上最新的潮流趨勢、提供各種參考與意見,都是平時自己熟悉的工作;但客戶竟然是自己的前男友,這種事她卻從來沒有經歷過;因此在簡報的時候,她總覺得自己不如平時般地自然順暢。

「有點嚇到了吧?」文傑像是看穿了她。

「你會約我吃飯,我才是真正嚇到。」她忍不住笑了一下。

「我就是不想之後合作時還會尷尬,所以才會主動邀約呢。」他也笑了,續說:「但我也沒想過你會赴約。」

「嗯,沒想過。」

 

過了一會,他問若琳:「這麼多年沒見了,你最近好嗎?」

「還不錯,如你所見,在這間公司工作了五年,現在做到這個位置,也不可以說不好。」她頓了一下,對他說:「但說回頭,你似乎過得很不錯呢,都變成總經理了。」

他呼了口氣,說:「還不只是一個名銜,什麼事情,都是要親力親為,也要聽老闆的指示。」

「起碼不用受太多氣吧。」

「哪有不受氣的工作。」他搖搖頭,問她:「對了,要吃甜品嗎,這裡的舒芙蕾很不錯的。」

「舒芙蕾!」她聽見這三個字,雙眼像是發光,但她又嘆了口氣,說:「但不可以吃呢。」

「為什麼?」

 

她聽著他的問題,一時之間卻不知怎麼回答。

「減肥?」他做個鬼臉。

「不,年紀大了,有時吃得太飽,胃會痛。」她無奈苦笑了一下。

「嗯,也不一定要勉強去吃,我也飽了。」

他舉起手,跟服務生示意結帳,然後對她笑了笑,又說:「下次我們再吃吧。」

若琳看著他的笑臉,心裡不知為何,竟然感到有一點失落。

「我想吃舒芙蕾啊。」

「舒芙蕾,哪有錢?」他回她。

「吃舒芙蕾而已,要很多錢嗎?」她苦笑問。

「但你想吃的是『太平館』的特大舒芙蕾,你知道『太平館』的平均消費是多少嗎?」

「⋯⋯誰叫你只顧著打電動,不去做兼職啊。」

「⋯⋯我每天打電動,最多也只是打兩個小時。」他嘆氣。

 

「其實,」她吸了一口氣,語氣平靜地問:「你有想過將來要做些什麼嗎?」

「將來⋯⋯跟你一起囉!」

「除了跟我一起呢?有想過要做什麼工作、有長遠的計劃嗎?」

「現在的景氣這麼差,畢業後有工作做就已經很好了,哪能夠真的可以隨自己所願呢?」

「能不能夠是一回事,有沒有準備,是另一回事啊。」

「如果準備了,但最後都不會實行,那不是白白浪費了時間嗎?」

「⋯⋯你打算以後都是這樣沒有計劃地生活、過日子,直到年老嗎?」

「我沒想這麼遠啊,能夠跟你一起變老,我就已經覺得心滿意足了。」

他以為,這一個答案會令她感到開心,但是她卻不再回話。

 

「對了,你有聽說過Facebook嗎?」他拿出自己的iPhone,嘗試轉移話題。「Facebook是一個網上平台,可以在上面分享自己的近況,也可以邀請不同的朋友一起在上面玩遊戲,例如一同飼養小動物、或是經營農場,很好玩的⋯⋯你想玩嗎,不如我發一個建立帳戶的邀請到你的Email吧⋯⋯」

她依然沒作聲,但過了一會,還是對他說:「我已經有帳戶了,不用再傳給我。」

「咦,你已經開了嗎?為什麼你沒有加我好友?」他呆了一下,問她:「你在Facebook叫什麼名字?」

她又再不作聲,就只是把臉別過。他用她平時常用的Email在臉書搜尋,結果發現她真的已經開了一個帳戶,已經開了好一段日子,還已經加了一些朋友。

然後,他在那個養小動物的遊戲裡,看到她跟另一個男生一同飼養了一隻她最喜歡的小白兔。

而那個男生,是自己並不認識的人。

他再回望身邊的她,不知何時,她已經走得好遠好遠。

回到家裡,若琳打開電腦,連上文傑的臉書。

自從兩年前,她忽然心血來潮,解封了他的臉書之後,已經有很長時間,她沒有再瀏覽過這個頁面。

記得最初玩臉書,是跟他尚未分開的時候。

介紹自己玩臉書的人,並不是文傑,而是她後來的男朋友。

那時候,為什麼自己會喜歡上那個人,然後不到半年,就和那個人分手了?

那時候,自己為什麼又會對一個已經喜歡了三年的人,變得不再喜歡,甚至不想再見⋯⋯

 

她看著他的臉書,他所貼的每一張相片、他的笑臉,卻找不到答案。

這些年來,臉書的版面設計也變了很多很多。

最初,哪似現在這般流行貼相片、做直播;最初,就只容許一班人在上面玩各種無聊的小遊戲,沒有按讚的功能,也沒有手機版的應用程式。

但就是因為有了臉書的出現,才讓文傑知道,他們之間也出現了一個第三者。

然後,現在也是因為要替他公司的臉書做網上宣傳,於是才讓他們重遇上。

感覺,像是繞了一個大圈,彼此都在各自的世界變得成熟了、受過傷、又學懂了更多道理,然後在這一天開始,又再聚在一起,去延續之前未完成的章節。

但她知道,有些事情是不會再跟以前一樣。

她看向放在桌上的一張合照。

有些感情,是不可能再回去。

 

《一首歌,不只一個故事》

喜歡一首歌,每一個人都可以有著不同的原因。

也許你是喜歡,歌曲的輕快節奏,而我則念念不忘,最後一句歌詞的意味深長;也許你是欣賞,歌者的唱功非凡,而我則是不想太輕易放下,於是才又再按下重播鍵;雖然我們都聽著同名字的歌,但我們真正喜歡的,其實並不完全相似,我們只是在似懂非懂、似近非近的情況下,或以為或相信,對方是自己的知音人,然後推心置腹,甚至結成一生的好友。

 

愛情也是一樣,有時我們不是不察覺,對方並非真正喜歡自己、或自己真的是非他不可;會走在一起、繼續一起,也許只是因為一時快樂,又或是大家都感到寂寞、需要擁抱而已。但有多少人去到最後才發現、或是裝作沒發現,這一個陪自己走過幾許春秋的人,原來並不是跟自己一樣,有著差不多程度的喜歡或認真;原來大家只是讓自己閉起雙眼,美化或忽視彼此的優點與缺憾,才可以一起走到這一天。

是有點無奈或可悲,但如果可以重來、早一點去張開雙眼,當時人也許又會問,自己又是否會真的不顧一切去追尋,那個一直暗暗掛念的誰?然後,最後,又是不是真的可以和那一個誰,一起走到來這一天?我想,在不同的人生階段,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體會與答案。有些人會堅持追尋最愛的誰,有些人會只求擁有一個可以相守的人。兩者之間,不一定有高低或對錯,但同是愛情,原來可以有著不同的演繹方式、衍生更多意想不到的故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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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有一個人,不必提起也會憶起,

總有一句詞,不必哼起也會念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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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閉上雙眼你最掛念誰》 ——Middle、林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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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籍特色

Middle的文,你的故事╳林夕的詞,你的心事。

誰沒愛過幾個勉強讓你愛一愛的人?兜兜轉轉如輪迴幾趟後,誰不曾如大夢初醒驚覺:「原來你就在這裡,怎麼是你在這裡?」

是的,只要問問:「閉起雙眼你最掛念誰?眼睛張開身邊竟是誰?」

單單那一個「竟」字,足以開展每個人不一樣的故事。──林夕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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